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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WIPO成员国通过利雅得设计法条约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103   

WIPO成员国于11月11至22日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举办外交会议,并批准了一项新条约《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该条约将使世界各地的设计人更便捷地在国内外保护其外观设计,这标志着在促进外观设计国际保护合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今年5月,WIPO成员国共同签署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6个月后,产权组织再次签署了《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

据悉,保护外观设计的程序因国家而异。在一些国家,外观设计作为“注册外观设计”提交,注册系统可能涉及知识产权局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涉及的程序因国家而异;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外观设计作为“外观设计专利”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常只有在知识产权局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较为完善审查后才能授予。此外,设计人通常必须遵循他们寻求保护的国家的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备案程序。《利雅得条约》将有助于使外观设计保护程序框架更具可预测性,并使程序本身更简便,设计人将更容易在几个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提交申请。

WIPO网站链接:

https://www.wipo.int/pressroom/en/articles/2024/article_0017.html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提案链接: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sct/en/dlt_dc/dlt_dc_3.pdf

《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实施细则》提案链接: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sct/en/dlt_dc/dlt_dc_4.pdf